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蜀味春节——天府旅游美食过大年”短视频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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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文旅局:

为进一步扩大“天府旅游美食”品牌影响力,丰富群众春节文化生活,促进文旅消费,兔年春节期间将在全省开展“蜀味春节——天府旅游美食过大年”短视频网络评选活动。活动采用公众征集和机构邀请投稿两种方式参与,征集一批展示天府旅游美食特色的原创视频。征集作品经入围初评、网络投票、专家评选,推选出优秀作品,在境内外媒体平台进行展播推广。现对活动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

本次活动是全省“天府旅游美食”主题宣传推广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对外宣传推广我省文旅资源的重要抓手,请各单位按照征集公告的相关要求,尽快发布通知,组织、动员广大群众踊跃投稿。

二、加强宣传

本次活动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省旅游宣传促进中心承办,新浪微博、小红书发布,并通过四川文旅厅微信公众号、四川文旅、智游天府、百度、凤凰网、搜狐网、一点资讯、今日头条、趣头条、抖音等境内媒体矩阵及有关境外媒体平台展播推广。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工作人员、当地群众广泛参与话题讨论和网络推选,并通过当地合作媒体进行拓展宣传。

附件:征集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张放;电话:15982288776)


附件

征集公告

美食是乡愁最好的慰藉,美食是儿时母亲留下的独特记忆,美食是朋友真挚的情谊。为多维度、多层次展示四川美食、四川味道、四川魅力,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举办的“蜀味春节——天府旅游美食过大年”短视频网络评选活动于11月24日正式开启。

如果你想展示家乡春节的美食,分享美食中蕴含的独特年味,无论你是不是专业的短视频创作者,我们都欢迎你拿起手机、摄像机,记录下你与天府旅游美食的故事,我们将从中遴选出优秀作品,通过境内外媒体向全世界推广。

一、投稿指南

(一)对象

全省文旅机构、所有四川人和外省在川的学生、游客及各行业工作人员。

(二)内容

时长在3分钟以内的原创视频作品,介绍与春节相关的天府旅游美食,展示四川春节民俗和美食文化。

(三)语言

中文,如以外语呈现需配中文字幕(没有字幕需提供中文文本)。

(四)形式

拍摄方式和呈现形式不限,横屏竖屏均可,可自拍Vlog,也可以按纪录片、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拍摄。

(五)规格

视频格式MOV/MPG4,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像素;尽量采用H.264压缩编码标准并以MP4格式进行封装。画面干净、清晰、无商业LOGO。

二、投稿方法

12月17日前,按以下要求将报名信息、视频作品发送至主办方邮箱358997905@qq.com,邮件名以“报送单位(个人)+作品名称”命名:

(一)报名信息

1、“蜀味春节——天府旅游美食过大年”短视频网络评选活动视频申报表。

2、授权承诺书(本人签名后以PDF或图片形式提供)。

3、如视频没有字幕需提供文本。

(二)补充信息

报名人如在网络平台上已发布视频作品,可按照“平台名称+作品名称+发布链接”(例:百度+打卡蜀味春节+https://...)格式同报名信息一并提交发送至主办方邮箱。未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可不提交此部分信息。

三、活动环节

11月24日—12月17日,作品征集。

12月18日—12月21日,专家评选。

12月22日,推选结果作品展播。

四、奖项设置

1.公众投稿: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2.机构投稿:设网络流量奖3个、专业评审奖3个。网络流量奖,根据作品网络浏览量,推选出前3名。专业评审奖,由专家从专业角度进行评审打分。

五、活动奖品

(一)所有获奖者将获得活动颁发的奖杯和证书。一等奖获得者将额外获赠价值888元的“天府年夜饭”代金券。

(二)获奖者将有机会被邀请参与文化和旅游体验活动。

(三)未获奖的参与者将获赠四川文旅纪念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维

联系电话:86702857

联系邮箱:358997905@qq.com


七、申报表

蜀味春节——天府旅游美食过大年”短视频

网络评选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工作/学习机构


联系电话


邮箱


通信地址


作品简介(300字以内)


八、版权声明

授权承诺书

1、报送者承诺对报送作品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报送作品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亦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若报送作品存在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或作品如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画面、片段、歌曲或者音乐等,未注明内容的来源并取得合法授权而导致侵权,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报送者全额赔偿。

2、本活动属于公益宣传活动,报送者提交作品即表明作品权利人同意主办方拥有入选精品作品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可无条件使用于四川文化旅游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还。

 承诺人(手写):

承诺时间:

省内市州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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