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提醒游客:外出旅游 别忘签合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外出旅游者越来越多。有不少旅游者在享受旅游乐趣的同时,对旅游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感到不快。市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外出旅游时应注意签约相关合同,为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做好准备。
“旅游合同是外出旅游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手续,它可以维护和保障旅游者及旅游企业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市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旅游合同是指消费者交付费用,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合同。旅游服务包括为消费者提供旅行服务、导游服务、景点观赏服务以及附带的餐饮娱乐购物服务等。
消费者参团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万一在旅游过程中出现质量纠纷,合同既是证据,更是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和法律机关裁决的依据。
如何签订旅游合同?据介绍,国家旅游局已印发《国家旅游组团合同范本》和《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条款来实现。补充条款对旅游行程、价格、违约责任要作明确约定,并附上相应的条件、标准的明细说明,这些都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此外,不少游客外出旅游都喜欢购买特产,但在旅游景点买到劣质商品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对此,市旅游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途中购买旅游商品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定,不要跟风购买,购买时注意索要相关票据,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保质期。其次,对珠宝玉器或名贵药材,消费者要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