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明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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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的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国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预计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游客出游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出游时间更加集中、出游形式更趋多样。各地要深刻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游客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要积极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要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实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政府督办体系的无缝对接。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部署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积极指导旅游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要积极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的交通、消防、粉尘涉爆、食品卫生等行业领域以及旅游节庆活动人员集聚和使用易燃、易爆原料及危险性物品等关键风险节点,特别要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电话报告力争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县级旅游部门在向上级旅游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总值班室报告情况。

省内市州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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