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旅游日”日期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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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现就设立“中国旅游日”向社会公开征集具体日期方案。
 一、设立目的
 设立“中国旅游日”旨在强化旅游宣传,培养国民旅游休闲意识,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旅游活动,提升国民生活质量,推动旅游业发展。
 二、确立原则
 旅游日具体日期的选定,将体现下列原则:与旅游有一定的纪念、宣传等关联意义;时间上适于全民外出旅游休闲;有利于加强国民的旅游意识,发挥旅游的教育功能。
 三、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论证、综合择优,选择体现主流共识的意见,实现社会、公众、媒体广泛参与,充分反映民众心愿。
 四、征集要求
 “中国旅游日”的具体日期方案,应包括对日期的建议、理由和依据、背景和意义等内容,字数不超过1500字。请将建议方案于2010年1月20日前以电子版或纸质打印稿发送至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假日处,并注明提议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联系电话:010-65201718、1726;传真:010-65201700;电子邮箱:jiari@cnta.gov.cn;邮编:100740;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国家旅游局。
 欢迎旅游者、专家学者及企业积极参与。
              “中国旅游日征集策划专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省内市州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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