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旅游标准化建设氛围,形成共知、共识、共建的机制,确保2011年5月雅安市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市建设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现就做好旅游标准化建设宣传和信息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各有关单位须在1月底前认真开展以下相关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积极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宣传氛围。
(一)氛围营造。
1、各县(区)督促、指导辖区内主要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企业规范悬挂旅游标准化创建横幅、标语、海报等(标语内容详见附件);
2、市旅游局负责在市区LED显示屏和相关户外广告牌开展创建宣传;
(二)网站宣传。
市、县(区)旅游局及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在自己的网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栏目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工作简报、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等。
(三)媒体宣传。
雅安电视台、雅安日报传媒集团等市内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
二、加强沟通,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区)、示范试点企业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信息的报送工作,通过公文交换箱(市旅游局)、传真(2226108)和QQ(272354872)等渠道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旅游局要负责收集、编写工作信息,并且每月报送不少于10条的工作信息。
联 系 人:朱 波、何恒昱;
联系电话:2224457、2220010。
附:旅游标准化建设宣传标语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旅游标准化建设宣传标语
1、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市
2、实施标准化示范工程,培育优质旅游品牌
3、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
4、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提升旅游产业素质
5、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提高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
6、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实现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7、实施标准化示范工程,挤进全省旅游发展第一集团
8、完善旅游标准体系,规范行业发展
9、建立标准化信息平台,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主题词:旅游 标准化 宣传 通知
送:各县(区)旅游局,各有关旅游企业。
雅安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