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简介
雅安市旅游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雅办发[2011]26号)执行,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
2.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评审并指导实施县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本市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3.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组织雅安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
4.负责全市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审核、申报旅行社;负责向省旅游发展委推荐三星级以上的饭店,负责全市1、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市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指导、推荐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知道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监测旅游经济运行,做好旅游经济运行分析,收集、发布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工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知道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工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8.负责茶文化节等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日常筹备工作,策划活动方案,衔接协调筹办单位,负责活动的招商。组织实施与业界的交流合作。
9.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旅游项目的包装论证、招商引资和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旅游商品开发、红色旅游的等工作。
10.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承担旅游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咨询服务;负责旅游电子政务网建设好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信息价工作;利用互联网、通信平台等高科技手段为雅安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场促销活动服务。
11.负责假日旅游协调,开展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和迎接准备工作,牵头做好假日旅游接待服务工作。
12.负责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受理行政辖区内的旅游投诉、咨询;负责全市旅游执法队伍建设,知道县(区)旅游执法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和省旅游发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重点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根本,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的精神和部署,以发展全域旅游为主线,以建设中国大熊猫文化国际旅游目的地为抓手,不断推进旅游经济强市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抓好全域旅游创建。按照《雅安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修编)》要求,大力实施《雅安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将规划转化为项目,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2.抓好旅游项目建设。抓好旅游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完成“千亿旅游项目库”建设。建立旅游项目推进机制,建好旅游项目工作和“厕所革命”建设工作台账。全力服务投资企业,争取重大旅游项目落地有突破。重点加快推进周公山旅游度假区、蒙顶山旅游度假区、碧峰峡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3.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功能。积极发展智慧旅游。积极推进旅游公路建设。完善旅游集散与咨询体系,积极构建游客集散中心体系。抓好旅游公共标识系统建设。持续有力抓好旅游“厕所革命”。
4.抓好旅游景区提升。理顺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推动景区业态培育,丰富景区旅游产品,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强化A级旅游景区管理,探索退出机制。
5.抓好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旅游主题小镇、精品村寨、农旅融合综合体建设,打造精品民宿、主题客栈等乡村度假产品。培育特色旅游扶贫产业集聚区,积极推进13个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实现脱贫。
6.抓好旅游宣传营销。整合各类资源,强势开展整合营销。采取“走出去”的驻地营销,邀请旅行商、媒体“走进来”宣传。积极举办旅游会节活动,积极参加国、省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注重网络营销、新媒体营销。
7.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全面实施“金熊猫”涉旅服务评比,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深化依法治旅,在各县(区)全面推广“1+3”旅游综合执法新模式。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完善提升旅游系统应急预案,推进三级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8.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抓好旅游系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在全市范围内举行系列针对项目开发管理、乡村旅游、民宿建设等专题培训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和雅安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3万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18.6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79.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1万元;本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053.5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雅安旅游产业发展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105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76.54万元,占73.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96万元,占26.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10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6万元,占26.29%;项目支出776.54万元,占73.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3.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雅安旅游产业发展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3万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18.6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79.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4.6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3万元,占11.6%;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18.69万元,占6.7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53万元占73.13%;住房保障支出23.61万元占8.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8.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2.5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4.69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服务支出47.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5.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3.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34万元、津贴补贴50.88万元、绩效工资18.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住房公积金23.61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公用经费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7.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3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3.09万元、福利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持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开支标准。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市州县旅游部门来我委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的安排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改革相关规定和开支标准执行。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运行、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和雅安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雅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退休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缴存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