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川府发〔2016〕55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川府发〔2016〕5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四川旅游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内需、稳增长、促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四川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作为综合性产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必须坚持作为战略性产业予以重点培育支持。要紧紧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把提升入境游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突出旅游目的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促进旅游业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全面形成“五大旅游区域、十大旅游目的地、十大旅游精品线路”的旅游发展新格局,服务大众旅游时代。
(二)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全省旅游总收入增速保持年均15%以上,入境旅游增速保持年均8%以上,到2020年全省旅游总收入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为全省实现“两个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行业协会自律的发展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推动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确保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坚持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提升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积极营造良好旅游环境,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二、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地方主要领导牵头、部门有效联动、社会协同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除规定不能下放的外,其他省级旅游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市(州);除法律明令禁止的领域外,各类旅游要素和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进一步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支持旅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项目。
(五)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大力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重点引进一批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的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进驻四川。鼓励和支持我省优势企业进入旅游领域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强化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组建四川旅游投资集团。推动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旅游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重点扶持有条件的品牌旅游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加大中小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实现向专业化、特色化、网络化、多元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管理、运营模式改革。创新旅游项目包装策划,探索将旅游厕所、加油站、停车场、营地、观景点、邮政信箱等组合形成“项目包”向社会推出,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
(六)加快旅游改革创新试点。推动乐山市、资阳市等国家级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支持乐山市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旅游综合执法改革)和峨眉山市“中国国际佛教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稳妥推进成都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攀枝花、乐山、广元、雅安、凉山、阿坝、甘孜和都江堰等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要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新时期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广设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在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上实现率先突破,积累可推广的经验。
三、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七)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逐步实现以景区景点为核心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紧扣全省五大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以建设中国西部最重要入境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巩固提升成都平原旅游区;以建设世界级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目的地、全国民族地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重点突破川西北旅游区;以建设秦巴山地生态旅游和山水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创新拓展川东北旅游区;以建设全国知名阳光康养休闲旅游度假胜地为目标,加快开发攀西旅游区;以建设南向国际旅游经济走廊为目标,一体化发展川南旅游区。深入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加强旅游区域合作,深化做实川藏旅游合作,完成川滇藏、川甘青、川陕甘、川渝黔等区域旅游合作与实验区跨区域规划编制。
(八)创新旅游产品体系。实施“旅游+”行动,创新推进农旅、工旅及旅游业与第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掘农业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江河湖库)、知名高校、运动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商业街区、道路交通等机构和设施的旅游功能。积极培育房车旅游、研学旅行、康养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智慧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依托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专项度假旅游产品,拓展观光、商务、会展、节庆等产品的休闲度假功能。深入挖掘重点旅游景区、线路文化内涵,支持文化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等相关产业跨界融合,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设计水平。鼓励文化演艺院团和企业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一批兼具艺术水准、四川特色和市场活力的旅游演出剧目。加强体育旅游发展,将竞赛表演、健身休闲、户外运动、民间民族体育活动等与旅游活动融合。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引导发展徒步骑行服务站、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举办体育旅游博览会。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以“长征丰碑、伟人故里、川陕苏区”三大红色旅游品牌为主线,推动红色旅游资源和产品跨区整合、成片发展,重点建设川陕红色文化传承区,打造朱德故里等一批5A级红色景区和革命博物馆、展览馆及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凸显红色旅游教育功能。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和休闲农业景区建设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景区化、品牌化发展。开展旅游扶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化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和文化创意产品,培育一批成熟的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支持重点旅游地区、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旅游商品购物区,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九)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构建世界旅游目的地体系。重点打造大成都国际都市休闲旅游目的地、大峨眉国际度假旅游目的地、大九寨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川藏318/317国道—最美景观大道世界旅游目的地、大香格里拉—环贡嘎世界高山生态旅游目的地、大香格里拉—环亚丁世界山地旅游目的地、大攀西阳光度假旅游目的地、大秦巴山冬滑雪·夏避暑度假旅游目的地、大嘉陵江流域文化休闲体验旅游目的地、大川南长江流域度假旅游目的地等“十大旅游目的地”。按照国际一流标准,构建九环“世界遗产”线、成乐“文化生态度假”环线、大熊猫“生态文化”旅游线、川藏318/317国道“最美景观”旅游线、“香格里拉”文化生态旅游线、蜀道三国文化旅游线、嘉陵江“山水人文体验”旅游线、秦巴“南国冰雪世界”旅游线、攀西“阳光康养”旅游线、“长征丰碑”红色旅游线等“十大旅游精品线路”。研究出台外国人入川旅游便利化措施,结合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和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在川不断增多的优势,有针对性地推出美食、观光、购物、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精心组织开展境外省外营销活动。增加主要入境市场国际航线和国际航班班次,大力扶持国际旅游包机服务。省级财政、旅游部门要加大对入境游的奖励力度,鼓励各地建立入境旅游奖励机制。
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十)构建旅游综合交通及运输管理体系。加强旅游目的地交通网络建设,推动1重点旅游城市、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实现“城景通,景景通”。加快全省自驾、徒步、骑行营地及其他旅游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交通线路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要优先考虑旅游发展需求。通往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等旅游景区的标志标牌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全省旅游交通标志体系。依托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站、加油站等交通和道路服务设施建立全省范围内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立旅游高峰期的交通信息发布和咨询体系。建立地方人民政府、旅游部门与铁路部门常态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实施铁路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格优惠及景区对铁路旅客给予门票价格优惠的双向优惠政策。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
(十一)实施旅游公共服务升级工程。抓好成都、乐山、宜宾、广元等重点旅游城市建设,彰显地方特色,延续历史风貌,注重整洁宜居,更好的发挥城市在吸引消费、留住游客上的主载体作用。加快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体系建设,提升涉旅综合服务功能。实施全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计划,重点加大藏区、彝区旅游厕所建设力度。完善旅游应急救援和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加强景区道路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气象监测设施设备建设。全面执行国家及行业旅游服务标准,完善地方旅游标准体系,鼓励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旅游惠民工程,严格按照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实行景区门票费用减免。鼓励实行区域目的地旅游连线联票制度,推进公益性城市公园、博物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开放。
(十二)实施“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完善旅游信息服务内容,促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快商务、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工商、气象、贸促等部门涉旅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和平台共享。加快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展网上预订、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持第三方旅游电商平台做强做大。加快建设大九寨环线智慧旅游示范区,推动成都、绵阳、乐山、广元创建全国智慧旅游示范城市,积极开展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酒店等试点工作,提升旅游智慧服务、管理和营销水平。推动实施旅游景区(点)网络预售票制度,“十三五”末,全省4A级以上景区实现流量实时监控和信息及时发布,国家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及城市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实现WIFI全覆盖。
(十三)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制。坚持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旅游景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坚持依法治旅,形成各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和涉旅购物市场高额回扣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实施“神秘访客”调查制度,建立完善“黑名单”、降星、摘牌等惩戒机制,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快建立旅游行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文明旅游教育,提升公民文明旅游和理性消费意识。
五、加强政策保障力度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充分发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个推进工作组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推进实施“旅游+”战略,促进旅游业与各行业融合发展。探索旅游协同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组建跨区域的旅游联盟,形成市、县、景区、旅客信息互通和有效连接,为实施跨区域应急救援、交通保障等提供便利。
(十五)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旅游规划,切实做好与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生态旅游等规划的衔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水利风景区等规划要统筹考虑旅游功能,实现融合发展与产业功能释放。城市重大项目建设要融入旅游元素,涉旅项目在论证、立项、建设时应充分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十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四川旅游产业创新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基金的引导作用,市(州)和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围绕旅游发展整合资金,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以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为市场主体,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相互协同的旅游发展平台,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推动旅游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七)落实要素保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按照土地、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安排旅游用地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指导开展旅游项目用地的分类管理,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有关政策,保障生态旅游、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营地、文化、研学、康养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的合理用地需求。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政策。
(十八)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对全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鼓励错峰休假,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遵守标准工时的前提下,探索弹性作息制度。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
(十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全省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落实人才扶持政策,不断向大景区和旅游名城名镇倾斜。强化校企合作,加快旅游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支持重点旅游院校发展。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加强旅游科研单位、旅游规划单位建设,加大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的研究力度。做大做实国家西部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不断提高全省旅游队伍整体素质。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对旅游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旅游统计基础、加强基层基础旅游统计工作,建立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促,共同推动旅游业改革发展,切实抓好国家部委涉旅改革事项的对口承接和落地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