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雅安市委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本政策已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县(区)、行业协会、文旅企业代表及相关利害人意见。为抢抓2025年金秋旅游黄金季,确保支持政策资金能迅速下达至文旅市场主体,用于提升服务设施、开展文旅促消活动,最大化发挥政策激励效应,现对本次拟支持项目进行紧急公示,公示期缩短为7天,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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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加快建设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现制定如下政策。
一、做靓特色文旅品牌
(一)打造市域文旅名牌。持续擦亮天府旅游名县、天府旅游特色县金字招牌,提质打造旅游名镇、名村。对获评国家级旅游名县的,给予800万元奖补;对获评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国家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奖补;对获评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单位、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获评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奖补。
(二)精雕“精致雅景”名品。建立健全A级旅游景区“量质齐升、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动4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开发旅游商品、演艺等项目。对获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补;对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年度复核检查中综合排名前3位的,给予10万元奖补。
(三)提升“熊猫雅宿”名品。打造一批国际品牌酒店、精品商务酒店、文化主题酒店,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积极培育国家等级民宿。对获评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金鼎级特色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获评国家等级旅游民宿、“熊猫雅宿”“熊猫雅集”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四)推广“雅安味道”名品。推动名菜、名店、名品协同发展,扩大砂锅雅鱼、荥经棒棒鸡、荥经挞挞面、汉源黄牛肉、石棉烧烤等美食影响力。培育一批特色烟火小店、特色名店,大力培育餐饮“老字号”品牌。加快天荟广场等文旅商综合体建设,高标准提升熊猫绿岛、茶马古城、严道里、熊猫美食街等美食集聚区。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
(五)创新“雅安有礼”名品。支持文创企业与研究机构合作运营孵化站,加强研发创新,推动“五雅”农特产品,根雕、汉白玉、黑砂等手工艺品,大熊猫、茶等文化创意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对文创或旅游商品经营主体,给予50万元奖补;鼓励文创、旅游商品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评比,对在省级及以上文创或旅游商品评比中获奖的,给予最高6万元奖补。
二、丰富多元业态供给
(六)提升文化体验业态。深挖大熊猫文化、茶文化、红色文化、三雅文化等资源,实施“文博+”“非遗+”“演艺+”行动,完善文博场馆旅游功能,推动南路边茶制作技艺、蒙山茶传统制作技艺人类非遗产业化开发,支持“非遗四川·百城百艺”等品牌建设,打造市级非遗公用品牌。对获评市级及以上非遗项目(品牌)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开展高水平演艺活动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补;对优秀原创文艺作品,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七)做优康养度假业态。深挖冰雪、温泉、阳光、中药材等优势资源,发展生态游养、温泉疗养、阳光浴养、运动体养、食疗药养,聚力打造一批国、省级旅游度假区。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补;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补。
(八)升级乡村旅游业态。加快推进田园变公园、农业园区变旅游景区、农业产品变旅游商品、农业劳作变旅游体验,提升乡村景区化水平,大力发展田园民宿、景观农业、休闲农业等乡村文旅产品体系。对通过国家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验收的,给予100万元奖补。
(九)推广研学旅游业态。精心构建多维度的大熊猫研学体系,联动开发文化溯源、红色记忆、自然探秘、工业科技等主题研学课程,提升一批研学旅游实践基地(营地),打造“行读四川·学在雅安”系列研学产品。对研学旅游基地(营地)获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补;对组织在雅研学旅游的,给予10元/人奖补。
(十)壮大体育旅游业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赛事落地雅安,广泛开展“村跑”“社区运动会”等群众体育活动,大力培育山地河道越野、徒步溯溪和冰雪、水上等体育旅游场景。对在雅举办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单位,按实际支出金额30%,给予最高70万元奖补;对建设冰雪、水上运动等体旅融合项目的,给予10万元奖补。
(十一)做强视听领域业态。用好“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金字招牌,打造“拍在雅安”一站式影视拍摄服务体系。对在雅取景视听企业(剧组),按取景占比给予20-50万元奖补;对宣传展示雅安的影视作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支持雅安本土原创影视作品创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十二)发展新兴文旅业态。积极培育“低空+旅游”“低空+运动”等新场景、新业态,发展壮大数字文旅、影视动漫、网络视听等重点产业,激发文旅消费新兴增长点。对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旅游产品等,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十三)培育文旅市场主体。着力招引文旅龙头企业,梯度培育中小企业。引入一批自驾租赁、研学旅游等新兴文旅企业,培育一批旅行社、文化演艺、旅游购物、活动策划等专业文旅企业。支持本土旅行社、旅游饭店、汽车租赁、商务会展、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涉旅小微企业特色化、优质化、创新化发展。对体育、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新增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
三、完善旅游服务体系
(十四)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施成雅高速扩容、邛芦荥高速建设,提升通景公路等级,推动4A级及以上景区三级公路全覆盖,推动景城交通互联。大力推进旅游标识智能化、旅游景区数字化,完善旅游驿站、旅游厕所、综合停车场、充电桩等服务设施。对新(改)建旅游驿站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新(改)建Ⅱ类及以上旅游厕所的,给予最高800元/厕位奖补。
(十五)提高服务接待水平。坚持推广“金熊猫”服务标准,加强旅游行业人员管理培训,探索在旅游集散中心、重点景区、酒店推出“行李寄递”服务。对新获评为“银级”及以上“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单位的,给予最高6万元奖补;对参加市级及以上旅游服务技能、导游(讲解员)、研学旅游指导师比赛获奖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对本市范围内取得特级、高级、中级导游资格的人员,给予最高2万元奖补。
(十六)优化入境服务能力。鼓励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区域店铺备案为退税商店,推广“即买即退”服务,推进外币兑换点建设。完善“游雅安”小程序外语界面,培养多语种导游、讲解员,推动重点旅游景区、特色街区、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多语种标识、外卡POS机全覆盖。
(十七)推进服务一体整合。加快“一站式、一键游、一卡通、一车游”旅游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游雅安”小程序、“雅安旅游一卡通”扩面提质。鼓励景区与“巴适雅州”“熊猫巴士”等合作,探索“动车+直通车+景区”三票合一模式。引导景区、餐饮、住宿、文创、旅行社等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四、强化文旅营销引流
(十八)擦亮国际传播品牌。建立海外社交媒体传播矩阵,打造“雅安熊猫走世界”“跟着熊猫游雅安”等热点IP。积极参加对外旅游推介活动,参与实施巴蜀文旅全球推广计划,办好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等活动。鼓励网红达人、自媒体对雅安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对涉雅网络宣传作品,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
(十九)策划主题营销活动。实施“天府之肺·熊猫雅安”文旅四季宣传推广活动、“蜀里安逸·雅至生活”四季促消费活动等系列文商旅活动。对举办全国性、全省性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对承办国家级、省级文旅节会活动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对参与文旅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外展示展销活动,给予最高0.5万元奖补。
(二十)推动惠民消费联动。推出“市级专项消费券+县(区)专项活动资金+市场主体优惠政策”三级联动构架,联合云闪付、抖音、“游雅安”小程序等平台定向投放文旅商贸消费券,实行节假日门票减免优惠。鼓励“雅安旅游一卡通”纳入工会服务职工范围,引导“雅安人游雅安”。
(二十一)实施“引客入雅”行动。支持旅行社发展地接服务,推动旅行社与餐饮、购物、住宿、景区等市场主体合作,推出跨市(州)多日游旅游产品。对旅行社组织在雅境内过夜游客、入境过夜游客的,分别给予最高80元/人、120元/人奖补;对累计接待游客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梯度给予最高70万元奖补。
五、深化文旅领域改革
(二十二)推进文化事业改革创新。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数字化服务效能提升,建立优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使用权分置改革,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文体场馆运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支持市内各级文化事业单位按“一馆一策”原则,在控制线内将50%以内的文创产品净收益用于绩效工资经费保障。
(二十三)优化文旅国有企业体制。鼓励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权合作方式,与国有企业开展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参与国有文旅资产运营管理。继续推动文旅集团等涉旅国有企业根据其功能定位,实施“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考核。进一步支持涉旅国有企业清理退出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资产、无效资产,重塑资本布局和优化结构调整,全方位推动旅游产业链升级。深化企业运营机制改革、做强文旅主业,强化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十四)推动低效资源盘活利用。引导运营主体对闲置旅游项目进行科技赋能和文化赋魂。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闲置旅游项目和资产重组。支持县(区)将产权明确的低效文旅项目,以竞争性配置方式引进有运营能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加快推进开放式景区、旅游城镇低效游客中心等产权流转,实现市场化运作。
(二十五)强化产业发展要素配套。组建专家顾问团队,加强市、县涉旅规划引导和协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市级文旅产业专项资金保障力度,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文旅产业。完善文旅用地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文旅用地需求。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对纳入全省文旅融合新场景项目储备库并付诸实施的项目,给予10万元奖补。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省政策已有的,可重复享受。原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激励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同时符合市上其他激励政策的,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