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持续促进服务质量提高 我市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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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有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遇到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拼客、拒载、甩客、宰客、车容车貌差等问题呢?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市运管处决定从4月1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4月12日晚,北纬网记者跟随市运管处专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组,参加了其中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当天19点20分,执法人员整装出发,并会同公安交警在市区金凤路口设点,对每辆进入检查区域的出租汽车进行检查。

  当晚,执法人员共检查车辆126辆次,其中,查处未携带从业资格证8起,未办理服务证驾驶出租汽车运营1起,清理张贴价笺表28起。对未携带从业资格证的,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现场整改,立即取回从业资格证并放在车上;对未办理服务证驾驶出租汽车运营的行为,现场取消了当事驾驶员驾驶出租汽车资格,督促其办理出租汽车服务证。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整治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拼客、拒载、甩客、宰客、车容车貌差,以及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不随车携带服务证或聘用无服务证驾驶员上岗,不按规定使用发票、不按规定系扣安全带、违规停车、随意掉头、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吸烟开车、开车打电话等违规行为。同时,还将认真核查处理公安抄告、群众举报(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网上曝光的违规经营行为。

  对拒载、甩客、宰客、未将出租汽车待租标志灯按下而挑选乘客或违规拼客的,将一律按照《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范围》、《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扣5分,并停业学习整改3至7天。

  自整治行动启动以来,执法人员采取“12328”投诉跟进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心城区运营的出租汽车进行了严查,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规违章行为116起,其中乱贴广告32起,限时整改车容车貌35起,未随车携带相关证件34起,未办理服务证驾驶出租汽车运营6起,并对9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打表的驾驶员作出停业三天的处罚,由涉及的公司组织集中学习。

  “经过多日的整治,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拼客、拒载等违规违章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市民投诉也大幅下降。”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市运管处将加大与公安交警的配合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随机检查方式,建立规范出租汽车服务常态机制,持续促进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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