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命名为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 文化艺术之乡”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1年4-8月组织开展了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经积极申报,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命名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通知》(川文旅办发〔2021〕198号),宝兴县被命名为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原生态多声部民歌被评为特色民间文化艺术。下一步,我局将珍惜品牌荣誉,不断丰富内容,提升品质,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推进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建设文化强县旅游强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