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典型案例 (2026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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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雅安市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醒广大游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现公布2026年第二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案例一:以旅行社名义入股购物场所分红案

2024年9月,微博平台用户熊某发布名为“因为‘太嫩’,我被低价团‘拒宰’”视频,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发现,2024年7月12日至13日,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佳灵分社以低于接待成本的价格(200元/人),接待视频博主熊某等旅游者赴峨眉山--乐山旅游,涉案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安排的2家购物场所共消费1400元。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佳灵分社峨乐专线负责人胡某,通过提供客源和资金的形式与2家购物场所合伙,按照30%的比例获取经营利益,并以该经营利益来弥补当事人以低于接待成本的价格接待旅游团队的亏损并获利。当事人隐瞒了其低于成本价接待旅游者,以及通过与2家购物场所合伙获取利益的事实,欺骗旅游者。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佳灵分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责任人胡某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同时,对组团社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花牌坊街分社“擅自委托包价合同履行义务、合同签订未载明规定内容、不足额支付接待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擅自转并团的责任人黄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刘某“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景区虚假宣传案

2025年2月,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接到游客“邛崃市南宝山旅游区‘成都雪村’没有雪”反映后,赓即责成邛崃市文广体旅局现场核查,游客反映情况属实,立即责令业主方拆除假雪场景,并做好游客退票等善后工作。邛崃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成都雪村”景点网络宣传推广中使用引人误解内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2025年5月,乐山市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成都市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二十二分社承接旅游团队所使用车辆为租赁车,涉嫌“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经交通道路运输部门核实,该车辆所属“车公司”不具备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旅行社及其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客车租赁经营者依法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旅行社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案

2024年4月,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组织招徕244名游客,开展“五天四晚桂林双汽游”,共收取团费62082元(人均254.4元),涉嫌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15天、没收违法所得13866 元、罚款3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陈某合同诈骗案

2025年5月,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陈某以组织旅游为名,在收取37名群众197796元费用后,既不发团也不退款。经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专题会商,认为陈某行为属于“只收费、不服务”,且数额较大,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已涉嫌诈骗犯罪。公安、文化旅游部门协同配合,前期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91万元,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法对陈某以“合同诈骗”刑事立案。

警示提醒

以上旅游市场乱象严重侵害游客权益,破坏旅游市场秩序,文旅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高压打击。请广大游客积极参与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提高警惕,共同监督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请保存好证据,及时举报!

举报方式

线上渠道

1.电子邮箱:yaanwhzf@163.com(标题注明“旅游市场问题反馈”)。  

2.微信公众号:关注“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留言反馈。

线下渠道 

1.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园路1号雅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邮编:625000)  

2.电话反馈:0835-12345(24小时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日:0835-2239525(市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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