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全市旅游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恪守行业规范、诚信守法经营,同时切实提升广大游客的风险防范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经营者守规、游客放心”的良好旅游生态,推动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走深走实,现将我市查办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项案
2025年5月,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旅行社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雅安三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项的违规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对雅安三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2026年2月,天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收到投诉举报后,调查发现路书假期国际旅行社(四川)有限公司天全分公司在未检查租车公司提供的车辆运营资质的情况下使用非营运车辆为旅游团队提供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天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人杨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提醒
以上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行为严重侵害游客权益,破坏旅游市场秩序,文旅部门将持续高压打击。请广大游客积极参与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共同监督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遭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时保存好证据,及时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报方式
线上渠道:
1.电子邮箱:yaanwhzf@163.com(标题注明“旅游市场问题反馈”)。
2.微信公众号:关注“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留言反馈。
线下渠道:
1.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园路1号雅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邮编:625000)
2.电话反馈:0835-12345(24小时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日:0835-2239525(市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