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顺利完成文化类资源普查县、市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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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复工复产以来,芦山县文旅资源普查办统筹协调,在加紧推进外业实地调查工作的同时,内业工作有序开展。文旅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项内业工作全部完成,于4月24日完成全县9495项文化类资源普查市级审核工作。

本次文旅资源普查涉及文化类资源共计6大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传统器乐乐种、古籍、文物。我县文化资源数量居全市之首,尤其是文物数量占全市几近一半,工作量之大。县普查办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类资源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梳理,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在市级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各项资源的填报,顺利通过了县、市级专家审核,成为继雨城区之后第二个完成文化类资源普查市级审核的区县,大大推进了文旅资源普查工作进程。

省内市州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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