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人大力量”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春意渐浓,在青衣江稍作停留的候鸟继续北徙。但江上候鸟舞翩跹,江岸游人盘桓的生态美景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珍稀鸟类栖居和过境雅安,说明雅安绿水青山生态好,更让人们感受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尽管候鸟北归,但候鸟折射出的良好生态效应还在继续显现,守护良好生态环境的雅安脚步还在继续向前。

  尤其是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时代背景下,在雅安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的壮阔征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肩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实施“绿美生态”行动放在“八大行动”之首,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如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切口小、切入深、振动大、效果好”的原则,准确把握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推动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立法

  让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

  在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针对青衣江流域内水污染和水环境治理体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地方立法重点。

  《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在畜禽养殖污染预防、城镇雨污分流监管、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等方面进行了创制性制度设计和立法探索,通过源头立法实现对青衣江流域的有效保护。

  实践证明,良法是善治的前提。3月7日,宝兴一水电站因生态流量下泄不足被罚款2万元,这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标志着我市生态流量监管、水环境保护迈开了法治化新步伐。

  “生态流量下泄是水利工程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雅安的生态流量下泄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条例对生态流量监管作了创制性规定,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依据,要抓住条例实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监管并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君说。

  今年,《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还将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主要探索建立基层水环境源头治理新机制,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味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的村级河长制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明确了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五个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提出要创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绿色发展制度创新走在全省前列。

  雅安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推动雅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走在全省前列,为全国、全省推进相关领域立法提供了先行探索的雅安实践。

  监督

  让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更好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依法监督,是为了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只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发力更精准、措施更有力,就能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说。

  春节后,市人大常委会水土保持调研组分赴天全县、芦山县、雨城区等地,专题调研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为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做前期工作。

  雅安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近年来,市政府和市水利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规划、预防监督、项目实施、执法整治等工作,有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力保护了水土资源。

  雅安的水土保持总体是好的,但由于我市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重大项目不断实施,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水土资源开发强度很大,水土保持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的要求还有差距。

  通过实地检查雅康高速公路弃渣场整治、锅浪跷水电站建设工地水土保持方案执行和一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开展情况,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遇到问题不绕道、不回避,敢于直面矛盾,提出审议意见,并将问题清单和建议一并反馈给市政府,督促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落实。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边督边改,邀请市水利局等生态环境职能部门参与调研,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第一时间查处、整改,有力维护了雅安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

  事实上,市人大常委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远不仅于此。

  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还将依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通过持续监督提高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

  执法检查

  让生态环境保护法落地生威

  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收到省人大执法检查通知后,李伊林专题批示:“要认真组织,找到问题,推动整改,借势借力,取得成效。”

  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

  市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省上要求,周密制订执法检查方案,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和8个县(区)按照“6个重点要求”即刻开展自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推动去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环保“三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与河长制工作落实,通过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县(区)开展检查。

  “2017、2018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率100%,城市无黑臭水体,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一组组数据,凝聚着《水污染防治法》的权威,折射出贯彻实施法的成效。

  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同时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深入54个乡镇79个点实地检查工业企业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列出55个具体问题并印送市政府,助力夯实绿色发展本底。

  此次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也及时将发现问题和整改建议反馈给市政府部门,督促改进工作。“聚焦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是为了让法律落地生威,让雅安绿水长流。”牵头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并带队开展执法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兴品说。

  徐茂森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唐小未


省内市州旅游局
新媒体网站

微信
局长信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