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部署,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11月25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四川考区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报名考生须上传健康承诺书);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区设置
(一)全省共设成都、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眉山、雅安、凉山12个笔试考区,未设立考区的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他考区报考参加考试。
(二)现场考试(面试)统一在成都市组织实施。
三、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健康承诺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可在审核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28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交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4〕746号)规定,中文考生每人240元、外语考生每人265元、加试考生每人85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5日9:00-10:30,科目一、二;10:30-12:00,科目三、四。考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考试(面试)
1.现场考试(面试)科目: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现场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25日前组织考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试(面试)。
(三)考试大纲
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四)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五)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证书核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报考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七、本公告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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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工作咨询电话:028-8670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