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方百计增加森林面积。自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林地面积从64.3万公顷上升到81.33万公顷,增加17.03万公顷,森林蓄积由7137万立方米增加到9307万立方米,新建、改造共建成纸浆原料林13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1.8%提高到62%,位列全省第一。
(2)切实抓好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退耕还林6.28万公顷,完成配套荒山造林4.88万公顷,营造血防抑螺林593.3公顷,治理沙化、石漠化面积500多平方公里,累计投入国家建设资金18.6亿元。
(3)积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现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个,总面积18.12万公顷;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2940平方公里大熊猫栖息地纳入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核心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4)全力抓好森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林木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防”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森林防火方针,严格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权属法人负责制,认真实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和“争创百日无重大森林火灾单位”活动,切实巩固“两项制度”和努力推进“三进”、“六有”乡镇规范化建设工作,连续28年实现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的目标。尽职履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先后组织开展“春季攻势”、“2011严打整治”和“亮剑”等专项行动,每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同时切实加强治安管控,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预防监测,完善了市、县、乡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体系建设,开展产地检疫,加强对引种苗木和重点工程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监管,防范松材线虫等危险性病虫害传播,历年来,森防“四率”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