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雅安市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1月9日经五届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雅府发〔2023〕2号印发,自2023年2月11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我市历史文化悠久,地上地下文物丰富,做好这些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践行社会主义已雅府发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作用。
纵观省内相关市(州),乐山出台了《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2019)、德阳出台了《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2021)、成都出台了《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2022)、眉山出台了《眉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018)。而我市自2017年印发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再未出台相关文物保护相关文件。当前,我市文物工作整体向好,但仍然存在责任分工不明,保护管理不善,活化利用不足的问题。按照
二、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奖励与处罚和附则,充分衔接《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法律依据和保护范围。
第二章保护与管理,重点细化了各相关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能职责,明确了市、县两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和使用方向,强调了文物保护“谁使用谁负责”和大
第三章传承与利用,主要对加强全市革命文物和茶马古道的保护利用,开发文创产品、发展建设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支持文物合理利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和红色旅游融合等工作进行了强调。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重点提出了可从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对加强防震减灾、预防性保护、建设安全监管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涉及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阐述。
第五章附则,则明确了《办法》先试行两年,可视试行情况和《